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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用电营商环境 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用电营商环境 相关工作的通知

东发改能源〔 2 02 3 〕30 号

各县 区发改局 、市属开发 区经发局 ,省黄 三 角农高 区经发投促局 , 各有关供电 企业 :

近期 ,市政府 印发 了 《 关于印发 2023 年 “稳 中向好 、进中 提质” 政策 清单 ( 第 一批 ) 的通知 》( 东政发 〔 2023 〕 1 号 ) ,为切 实做好优化用 电营商环境相关 政策 落实 落地 ,进 一步 降低用 电成本 ,促进地方 经济加快恢复发展 ,现就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

一 、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办 电成本

( 一 ) 提高 办电便利度 。各县 区 ( 市属开发 区 、省农高 区 ) 电力 主管部 门和供电企业 要积极拓宽线 上线下服务途径 ,在现有 供电 营业厅 线下服务基础 上 ,整合电 子证 照 、电子 印章、 “企业 码” 等数字信息 ,推广 使用 “ 网上国 网” 等手机软件 ,拓展线上业务办理 新渠道 ,提高小微企业 办电便利度。

( 二 ) 完善办电 流程 。有用 电需求的小微企业 可在 当地供电 营业厅或 线上办理渠道提出 办电 申请 ,授权供电企业 根据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调用 营业执照 、不动产登记证 等电 子证 照 办理相关 业 务 ,无需 额外提供纸质材料 。供电企业 受理小微企业 办电 申请后 , 要及时 开展现场踏勘 ,制定配套方 案 ,组 织 线路施 工。对符合国 家政策要求 ,同一地址报装容量在 160 千 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 办 电业务 ,由供电企业 负责公共电 网至用 户电 能表的全部投资 。

( 三 ) 严格办理 时限。原 则上 ,供电企业从受 理小微企业 报 装申请到 完成装表接电 的时 间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 。如有特殊情况 ,需对配电设施实 施 改造的 ,办理 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 日。 二 、推进 “ 不动产+供电” 线上联动过户

   二 、推进 “ 不动产+供电” 线上联动过户

( 一 ) 加强信息共 享 。各县区 ( 市属开发 区 、省农高 区 ) 电 力 主管部 门和供电 企业 要推 动 电力 业 务系 统与 不 动产登记 系 统 信息贯通共 享 ,实现 “ 一 网通办” 。要明确 “不 动产+供电 ” 线 上联动过户 业务流程和所需资料 ,常 态化开展 “不 动产+供电 ” 线上联 动过户 业务。

( 二 ) 简化过户 流程 。用 户 办理不 动产过户 业务时 ,可同 步 选择供电过户 业务 ,由 “房电联 动 系统” 将相关 申请信息推送至 供电 企业 。供电企业获取用 户 不 动产过户信息和相关电 子证照 后 , 及时核实用 户信息 ,按程 序办理 ,实现 “不 动产+供电 ” 联动过户 。

三 、有关要求

各县 区 ( 市属开发 区 、省农高 区 ) 要按照 通知 要求 ,积极做 好部 门问沟通协商 ,简化办电流程 ,降低办电 成本 ,确保各项政 策措施 落实到 位  进一 步提升 我 市 “获得电力 ” 服务水平 。市发 展 改革 委将会同 国网东营供电公司对 落实情况 开展督导检查 ,相 关情况将纳 入全市优 化用 电营商环境年度综 合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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