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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执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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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区、市属开发区有关部门、单位: 近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为了做好贯彻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1月1日起,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全部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鼓励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鼓励《目录》外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特殊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目录》中职责分工,负责推进《目录》内项目进入平台交易,依法依规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三、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要强化公共服务定位,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能,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和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交易保障、信息服务和监督支持。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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