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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以工代赈工作指引(第76期)

        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发展改革委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按照国家、省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作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激发了农村群众增收致富动力,让更多群众共享发展新成果。

       一、“两机制”抓落实。一是建立以工代赈工作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18个部门为成员,细化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  力,强化对重点任务和用工环节全过程指导,同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拓展赈济模式等工作任务。二是用足用好以工代赈“党建+”工作机制。在项目谋划和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及村级党组织的核心引领作用,牵头做好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紧盯群众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符合政策要求,切实解决群众难点痛点,真正发挥“赈济”实效。

        二、“三步走”抓谋划。一是注重政策宣讲。通过召开以工代赈政策解读会、到基层发放知识手册、加大媒体宣传等方式,进一步帮助基层工作人员和群众了解掌握以工代赈政策内涵,确保项目谋划把准政策取向和支持方向。二是开展项目摸底。根据“先有群众需求、后有项目谋划”的原则,指导区县及项目单位等认真细致做好务工群众摸排,分工种建立“以工代赈”劳动力信息库,重点吸纳农村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群体,同时找准当地基础设施短板,确保项目是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例如,东港区陈疃镇通过摸排发现该镇几个山区村有闲置劳动力385人,其中脱贫人口4人,防返贫监测对象3人,结合山场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该镇精心谋划上蔡庄山场防火通道硬化提升以工代赈项目。三是建好3类项目库。充分发挥以工代赈部门协调机制作用,从交通、水利等领域筛选适用以工代赈方式的项目,建立“重推”“农推”2个项目库,印发项目清单,按年度滚动管理,2024年预计带动务工人数3000余人,发放劳务报酬1亿余元。此外,结合项目摸底和谋划,高质量建设以工代赈专项投资项目储备库,分梯次推进前期手续办理,形成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发展格局。

        三、“四举措”助增收。一是拓展就地就业群体,着力提“赈”民生。重点支持工程难度小、适合人工作业的乡村道路、农村人居环境等项目,千方百计带动更多农村群众就近务工增收,截至目前,已争取以工代赈政策性资金540万元,支持茶园基础设施、农村道路改造提升等4个项目,预计吸纳务工人数130余人、发放劳务报酬180万元,人均增收1.38万元。二是注重授之以渔,提升群众专业技能水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务工群众进行系统性技能培训,按照“干完一项工程培训一批技工”的目标任务,帮助务工人员完成从“力工”向“技工”,从“新工”向“熟练工”的转变,解决群众长远生计。三是设立公益性岗位,扶助特困群众。通过“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管护岗位开发”综合赈济模式,科学开发公益性岗位,单个以工代赈项目完工后设立公益性岗位1-2个,负责道路清洁、养护等工作,优先吸纳低收入群体人员,按月发放劳务报酬,拓宽群众收入来源。四是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助力特色产业加快发展。注重发挥以工代赈综合作用,通过以工代赈促进乡村振兴。例如,岚山区立足茶产业发展,围绕完善茶园基础设施等谋划和实施一批以工代赈项目,在实现群众就业增收的同时破解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瓶颈制约,以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产增收。

        四、“五方监管”保实效。建立由乡镇街道、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和周边群众五方共保赈济效果的项目监管机制。乡镇街道设立以工代赈工作专岗,及时反馈当地群众务工需求,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督促施工单位与务工群众签订劳务合同,带头做好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技术指导,督促开展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强化对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监管。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及时拨付以工代赈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以工代赈实施情况督导检查,督促项目按时开工,按时发放劳务报酬,按时竣工验收,创新信用手段,将恶意拖欠务工工资的施工方列入失信名单,精准保障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周边群众通过公示栏定期公示、参加村民党员代表会议、参与集中现场查看等方式实时监督项目进展、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反馈意见建议,确保把以工代赈项目建成“民心工程”“满意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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