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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市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2项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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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东营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交办信访件销号工作的意见》(东环督改办〔2019〕1号)文件要求,现对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2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市发展改革部门对畜禽养殖场(户)生物质锅炉使用情况指导不足、底数不清,掺烧煤炭现象较为普遍。抽查发现,利津县祥和畜牧饲料有限公司2台3蒸吨/小时生物质锅炉,河口区新户镇6家养殖场(户)生物质锅炉存在掺烧煤炭问题。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1)要求利津县祥和畜牧饲料有限公司、河口区新户镇6家养殖场(户)规范使用生物质炉,禁止出现掺烧煤炭行为。(2)加强日常环境监管,严厉查处相关环境违法行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协助申请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助力企业提升治污水平。(3)做好《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生物质锅炉识别确认和使用登记。(4)做好全市饲料厂、养殖场基本信息的部门共享工作。 整改工作开展情况:(1)属地发展改革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利津县祥和畜牧饲料有限公司、河口区新户镇6家养殖场(户)规范使用生物质炉开展现场核查,责令其停止掺烧煤炭行为,规范使用生物质炉。目前,利津县祥和畜牧饲料有限公司完成库存散煤及锅炉周边散落煤渣的全面清理,进一步规范2台3蒸吨/小时生物质锅炉操作流程,对配套污染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检修调试,确保运行状态正常;6家养殖场(户)已全部购入合规生物质燃料,书面承诺严格执行整治要求,仅采用生物质燃料取暖,坚决杜绝掺烧燃煤行为。(2)重点对涉气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排污许可制度情况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等涉气突出问题进行严厉查处。此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协助申请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助力企业提升治污水平,2025年已协助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化工生产三部罐区油气回收改造项目申请录入中央环保资金系统并申请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市场监管部门2025年注销11台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生物质锅炉使用登记,新办理使用登记的6台生物质锅炉全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4)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对全市饲料厂、规模养殖场信息进行更新统计并提供给生态环境等部门。 三、整改成效 省环保督查抽查中发现的利津县祥和畜牧饲料有限公司2台3蒸吨/小时生物质锅炉,河口区新户镇6家养殖场(户)生物质锅炉均已完成整改,各项整改措施成效显著,达到销号标准达到销号标准,申请销号。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6日(7个工作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546-8386097 电子邮箱:dysfgwnyjtk@dy.shandong.cn 通讯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77号 邮 编:2570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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